育婴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
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,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,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,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,制定了《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。
《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15 年版)》为依据,严格按照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(2018 年版)》有关要求,以 “职业活动为导向、职业技能为核心”为指导思想,对育婴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,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 确规定。
职业名称:育婴员
职业编码:4-10-01-02
职业定义:在 0~3 岁婴幼儿家庭从事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、护理和辅助早期成长的人员。
职业技能等级:
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五级/初级工、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。